巴西当局发布了一项临时措施,终止原有的税制,并引入新规定以对所有加密货币衍生的利润征税。新规明确指出,这些措施适用于自持钱包中的加密资产以及境外持有的数字资产。
巴西政府公布的新的加密货币税务规定适用于国内外的加密货币。
该临时措施于6月11日发布,废除了先前设定的较低税收起征点,并统一对持有或交易这些资产所得的所有收入征收税款。根据临时措施1,303,所有收益将以17.5%的统一税率征收所得税,且不设任何例外。
此之前,只有在加密货币收入超过35,000雷亚尔(约合6,320美元)且低于500万雷亚尔(约合900,000美元)时,才以15%的税率征税。交易量在500万雷亚尔至1,000万雷亚尔(约合1,800,000美元)之间的部分适用17.5%;在1,000万雷亚尔至2,000万雷亚尔(约合3,600,000美元)之间的部分适用20%;超过3,000万雷亚尔(约合5,400,000美元)的部分适用22%。
该措施指出,“所有收入包括通过网络资产交易获得的净收益,涉及电子方式交易或转让的虚拟资产金融安排,这些资产用作支付或投资目的的数字价值表示”均纳入新的征税范围。此外,文件还将自持钱包中持有的加密资产所产生的交易和收入纳入适用范围。这显示出对去中心化金融活动征税的意图。
不过,文件并未详细说明这一过程如何实施,相关部门将如何对这些交易征税。税务计算将每季度进行,交易者可以扣除之前的亏损。
该措施的发布恰逢公众针对所谓金融交易税上涨进行讨论之际,立法者们正在考虑将加密资产纳入法律框架,以抵消对加密货币行业及其用户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