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对数字资产的重大更新
澳大利亚金融监管机构最近对其数字资产指导进行了重大更新,扩展了现有金融服务法律如何适用于加密货币企业的范围。政府也在准备全面的新立法。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于周二发布了修订版的信息表225,明确了何时数字资产产品和服务可能被视为《公司法》下的金融产品。最新的更新将早期的“加密资产”术语替换为更广泛的“数字资产”一词,旨在涵盖虚拟、代币化和基于币的产品,而不作排除。
指导的目的与法律适用
虽然该指导并未创造新法律,但ASIC表示,其目的是在财政部计划的数字资产平台和支付服务提供商法案出台之前,为企业提供更大的确定性。这些法案将为交易所、保管平台和某些稳定币发行者引入正式的许可制度。
监管机构重申,许多数字资产,包括收益型代币、质押程序和资产参考稳定币,可能根据现行法律需要获得澳大利亚金融服务许可证。
最终的指导建立在ASIC 2024年12月的咨询基础上,从13个案例扩展到18个案例,并引入了关于保管、基金管理和过渡救济的新章节。这些案例涵盖了交易所发行的代币、游戏NFT、收益型稳定币、包装代币和质押即服务平台。
监管要求与过渡措施
在每种情况下,ASIC都会根据资产的权利和利益,审查该资产是否构成管理投资计划、衍生品或非现金支付设施。ASIC还强调,澳大利亚法律适用于向本地用户营销或销售的离岸和去中心化结构,警告全球平台不能依赖地理位置来规避国内监管。
监管机构进一步详细说明了新的保管义务,要求持有客户资产的公司满足高达1000万澳元(约合650万美元)的净有形资产门槛,除非其保管角色被视为附带。
该更新建立在ASIC 9月决定向从持牌发行者分发稳定币的中介提供类别豁免的基础上,此举被专家们形容为财政部最终确定其稳定币制度时的务实过渡。这一豁免允许持牌发行者发行的稳定币在不需要二级市场或清算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分发,前提是发行者仍需对披露和合规负责。
未来展望与合规准备
该指导的发布正值工党政府推进其数字资产平台立法,预计将在今年晚些时候为交易所和保管人引入正式的许可制度。ASIC表示,其框架将随着财政部改革的推进而发展,但实体应已开始准备遵守现有义务。
作为对市场现实的让步,监管机构概述了过渡措施,允许经验丰富的加密专业人士根据AFS许可证要求资格作为责任经理,并表示可能对积极寻求授权的公司提供不采取行动的救济。
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还为提供零售数字资产敞口的基金经理和交易所交易产品发行者引入了指导,设定了关于保管、风险管理和根据《公司法》第5C章的披露的期望。
ASIC没有明确“真正的去中心化金融(DeFi)”的定义,表示去中心化金融安排中的参与者是否需要许可将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角色。
监管机构还承认与其他机构的重叠,包括AUSTRAC、APRA、ATO、ACCC和澳大利亚储备银行,强调其在更广泛的监管网络中预计将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