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加密资产法规》(MiCA)的要求
获得授权的加密资产服务提供商(CASPs)应停止向欧盟客户提供与不符合MiCA规定的稳定币相关的服务。这一要求适用于MiCA涵盖的所有加密资产服务,包括:
- 交易平台的运营
- 交易服务
- 订单执行
- 加密资产的投放
- 订单的接收与传输
- 投资建议
- 转账
- 保管与管理
- 投资组合管理
无论这些服务是单独提供还是组合提供,均需遵循上述要求。
国家主管当局的监督职责
该意见呼吁国家主管当局(NCAs)监督市场参与者,确保他们既不维持、引入,也不通过其服务为客户提供不符合MiCA规定的稳定币的访问。
NCAs还应确保CASPs实施适当的技术、合同和组织控制,以防止此类代币在欧盟的可用性,包括防止客户获取或增加对这些代币的风险敞口。
后续步骤
当NCAs识别出仍然存在的先前风险敞口时,应要求尽快进行整改,最迟不得超过该意见发布后三个月。任何服务的继续提供应严格限制于必要的活动,如:
- 清算
- 转换
- 提取
- 转移
- 保管此类资产
并应保持时间限制、基于风险,并进行严格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