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协会对GENIUS法案的评论
区块链协会已提交一份26页的评论信,敦促美国财政部澄清其拟议的GENIUS法案规则如何适用于去中心化金融、稳定币交易平台以及外国发行的支付代币。根据该行业在10月19日的提交,该组织支持财政部对支付稳定币发行的监管计划,但希望对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定义以及对非法发行的责任限制进行更清晰的说明。
信中质疑某些合规要求是否会扩展到那些不直接与稳定币发行者或客户打交道的企业和区块链参与者。
财政部的提案实施了GENIUS法案第3条,规定了谁可以在美国发行、提供或销售支付稳定币。该机构在10月19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预计该法律将于2027年1月生效。区块链协会表示,希望最终的法规能够遵循国会的法定语言,同时为稳定币持有者提供保障。其反对意见集中在提案如何处理常规交易、软件基础设施以及在公共区块链上可能无法获得身份的交易对手。
对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的定义
区块链协会希望财政部澄清哪些企业符合稳定币法律下的数字资产服务提供商(DASP)资格。法定定义通常涵盖那些交换数字资产、为客户转移资产、提供保管或参与与发行相关服务的企业。然而,GENIUS法案排除了某些基础区块链协议、自我保管软件以及其活动仅限于验证或特定点对点流动性功能的参与者。
该组织在信中主张,财政部应保留面向客户的企业与运营自身资产的公司的区别。
它警告说,专有交易者或管理自身稳定币库存的公司可能会面临针对服务客户的中介所设定的要求。协会指出去中心化交易所和其他无许可系统,用户可以通过软件进行交互,而无需将资产控制权交给中央运营商。其立场是,运营或开发基础设施不应自动将个人纳入服务提供商的定义。
关于责任和合规的关注
财政部8月的提案已经承认某些个人之间的直接转移和使用自我保管钱包的交易的法定豁免。争议在于,当企业与去中心化协议互动或提供支持技术服务时,这些排除应如何适用。早些时候,crypto.news报道了财政部拟议的稳定币限制,包括对发行者和向美国客户提供支付稳定币的平台的单独要求。
协会支持对服务提供商定义的狭义解读,并认为更清晰的监管语言将有助于区分普通区块链基础设施与商业分发稳定币的实体。信中并未要求财政部仅仅因为企业将其服务描述为去中心化而给予豁免。
对第三方责任的澄清
另一个关注点是,第三方在明知参与非法稳定币发行的情况下可能面临的责任。GENIUS法案第3条禁止在美国未经授权的发行,并对明知参与违反行为的行为提供刑事处罚。该法允许对每次违规处以最高100万美元的罚款、最高五年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协会希望财政部明确,责任要求必须具备对相关非法发行的实际知识以及与发行者协调的积极、实质性协助。它认为,仅仅交易稳定币或提供流动性不应构成参与其原始发行。
对外国发行稳定币的关注
外国发行的支付稳定币是区块链协会寻求变更的另一个领域。财政部的提案将限制服务提供商向美国客户提供某些外国稳定币,除非满足适用的法定条件。这些条件包括与合法命令相关的义务,以及对于使用法定途径的合格外国发行者的监督安排和注册要求。
该组织认为,交易所和保管人可能没有足够的信息来独立调查每个外国发行者的系统。
一些平台与其列出的代币公司没有合同关系,无法获得详细的技术保证。因此,协会建议允许服务提供商依赖财政部和货币监理署维护的公开记录。它希望这些官方记录能够提供一种可管理的方式,以确定外国发行者是否符合相关的监管条件。
总结与展望
区块链协会的10月信函要求财政部保留其主要地理框架,同时修订附加于离岸交易的条件。它反对提案中讨论的某些替代方法,包括一项规则,该规则将每次转移到美国接收者视为非法发行,而不考虑发行者的合理预防措施。财政部的原始提案规定,合格的外国发行者可以使用涉及可比监管制度和OCC注册的法定例外。协会的请求涉及下游平台在不控制发行者或其技术的情况下如何建立合规性。最终的措辞和任何监管修订的时间仍在等待财政部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