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案概述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出了一项提案,SEC委员赫斯特·皮尔斯(Hester Peirce)表示,这可能有助于澄清多年来关于关键经纪交易商规则在各市场中的适用性所引发的混乱。
提案的主要内容
周一,SEC提议修订第15c2-11条款,限制场外交易市场中经纪交易商的报告要求仅适用于股票证券,实际上逆转了2021年引入的更广泛的解释。
第15c2-11条款最初于1971年引入,旨在确保经纪交易商在发布场外报价之前,保持对发行人的最新信息。该规则要求公司审查并维护有关发行人的当前信息,旨在降低在交易稀薄的市场中,尤其是便士股票中的风险。
规则的影响
如果没有这些信息,经纪交易商将无法在场外市场启动或恢复某一证券的报价。然而,该规则在2021年被重新解释,扩展到其他资产类别,因此出现了关于其是否适用于被归类为证券的加密资产的质疑。
SEC的提案将限制该规则的适用范围仅限于股票证券。因此,即使在关于加密资产是否被归类为证券的问题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经纪交易商也不再需要对加密资产适用这些报告要求。
公众反馈与未来展望
这可能使经纪交易商更容易支持加密交易,并在不依赖于与这些资产功能不符的披露标准的情况下报价数字资产。委员会已开启公众评论期,寻求反馈,了解“股票证券”的定义是否应扩展至加密资产,以及该规则未来应如何适用。
皮尔斯委员同时领导该机构的加密任务组,她表示,该提案可能有助于解决早期解释所造成的混乱。她指出:“根据条款,第15c2-11条款的文本始终适用于‘证券’的报价。然而,市场参与者和其他观察者,包括我自己,理解该规则仅适用于场外(OTC)股票证券的报价。”
然而,必须注意的是,关于“股票证券”是否可以包括加密资产,仍然没有最终决定。皮尔斯表示,她将密切关注“关于‘股票证券’定义的问题、该规则对加密资产的适用性,以及关于‘专家市场’形成的适当下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