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裁定55万美元加密货币盗窃案不构成犯罪,受害者奋起反击

18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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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背景

一位著名的津巴布韦眼科专家所罗门·古拉马图胡博士在两名被控盗窃超过55万美元加密货币的嫌疑人获释后,要求采取法律行动。他呼吁国家检察机关对劳埃德和梅丽莎·奇扬瓦的无罪判决提出上诉。

法庭裁决

此案涉及从古拉马图胡博士的加密钱包中转移的数字资产。地区法官马雷万扎沃·戈法因技术原因驳回了诈骗指控,裁定加密货币在津巴布韦不被视为法定货币,因此在现行法律下无法成立诈骗罪。

古拉马图胡博士的法律团队对此表示强烈异议

他的律师阿德米尔·鲁巴亚认为,法官混淆了财产权与货币地位。辩方坚持认为,数字资产在津巴布韦法律下构成财产,无论其是否被承认为法定货币。

法律论据

法官的裁决基于加密货币在津巴布韦的法律地位。由于未被承认为官方货币,法庭认为数字资产无法成为诈骗指控的基础。这一解释令古拉马图胡博士及其法律代表感到震惊

鲁巴亚提交了详细的论据以挑战这一判决。他认为,加密货币代币代表了无形权利——属于个人的无形财产。这些权利与津巴布韦法律下的动产相关。

辩方观点

律师强调,即使没有法定货币地位,这类财产也可以被非法占有。辩方指出,加密货币的可兑换性证明了其价值,数字资产可以兑换成外币,包括美元。鲁巴亚认为,这表明它们的货币价值超出了津巴布韦法定货币的定义。

他引用了《刑法编纂与改革法》第112条,指出该法规提到账户,并未将定义限制于传统银行账户。鲁巴亚认为,加密货币账户属于这一法律框架,账户中的条目代表可以被盗窃的财产。

法律团队的主张

古拉马图胡博士的律师团队正在推动扩大法律定义。他们认为,控制一个加密货币账户等同于控制其中的资产,这种控制代表了一种可以被盗窃的无形权利。

法律团队指控奇扬瓦夫妇故意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转移数字资产。他们声称,嫌疑人将古拉马图胡博士的钱包中的加密货币转移到他们自己的账户。根据鲁巴亚的说法,这一行为构成了对财产的故意和非法占有

鲁巴亚在上诉信中表示:“奇扬瓦夫妇密谋非法且故意地假冒古拉马图胡博士对加密货币代币的无形权利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