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法院裁决可能影响比特币交易
澳大利亚的一项法院裁决或将为比特币交易带来高达6.4亿澳元(约合4.9亿美元)的资本利得税(CGT)退款。该裁决认定比特币应被视为货币,而非应税资产。根据《澳大利亚金融评论》(AFR)在5月19日的报道,此判决源于一起涉及联邦警察官威廉·维斯特利(William Wheatley)的刑事案件,他于2019年涉嫌盗窃81.6个比特币。当时,这些资产的价值约为49.2万澳元,而在当前市场价格下,这些代币的价值已超过1300万澳元。
维多利亚州法官迈克尔·奥康奈尔(Michael O’Connell)认为,比特币应归类为货币,而不是财产,因此将其与澳元等同,而非类比于股票、黄金或外币。这一解读可能成为法律先例,使得比特币交易不再受澳大利亚现行的CGT法规限制。
新法院裁决挑战加密税收法规
在接受《澳大利亚金融评论》采访时,税务律师阿德里安·卡特兰(Adrian Cartland)表示,此裁决“彻底颠覆”了澳大利亚税务局(ATO)的既有立场。自2014年以来,ATO将加密资产归类为CGT资产,这意味着用户在出售或交易加密资产时必须缴纳税款。
根据ATO的指导,任何处置比特币的行为,包括将其出售为法币、转换为其他加密货币或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都被视作CGT事件。
这一框架已成为超过十年来澳大利亚征收加密货币交易税的基础。然而,最近的裁决质疑了这一做法,认为比特币的功能更类似于货币而非财产,这可能使其免于CGT。
税款退款或引发巨大波动
卡特兰表示,比特币被认定为澳大利亚的货币。“这意味着,它并非CGT资产,因此获取和处置比特币并不产生税务后果,”他补充道。如果这一裁决在上诉中得到维持,卡特兰估计可能会有高达10亿澳元(6.4亿美元)的税款退款。
然而,虽然卡特兰认为可能会有如此高额的退款,ATO表示目前尚无官方数据确认如果此案改变比特币在澳大利亚的税收方式可能产生的退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