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概述
一名男子因记住一个钱包的恢复短语并盗取107个比特币,被中国法院判处10年9个月的监禁。此案始于2023年7月,当时一位名为冯的比特币持有者请求他的熟人张某帮助将117个比特币转换成现金。
信任与背叛
由于张某曾协助过一次交易,冯对他设立新数字钱包并处理交易的能力十分信任。冯在张某的注视下写下了钱包的12个单词的恢复短语。检方表示,张某记住了其中的11个单词和最后一个单词的首字母。
盗窃过程
随后,他测试可能的单词,获得了钱包的控制权,并将107个比特币转移到他控制的地址上。冯在第二天发现比特币失踪,随后联系了一家区块链安全公司并报案。
警方调查
警方于2023年10月展开调查。调查人员利用钱包记录、交易数据和关联的IP地址将张某与转账联系起来。张某承认转移了比特币,但称这是一次“保护性接管”,旨在防止其他盗窃。他还声称在投机中亏损,并未兑现。
交易记录与他的说法相矛盾。
资产追踪与法律认定
调查人员通过多个钱包追踪资产,发现超过66万元人民币(约合97,000美元)的收益被转入一位朋友的银行账户。负责此案的检察官表示:
“当前政策不承认虚拟货币的法定货币地位,但并不否认其财产属性。”
李沧区人民检察院认为,比特币具有经济价值,并通过私钥和恢复短语赋予持有者独占控制权。检察官表示,这些特征符合刑法对财产的定义,使比特币能够作为盗窃的对象。
判决结果
由于中国没有官方的比特币汇率,他们使用实现的现金收益来计算盗窃金额。这种方法避免了在确定张某的刑罚时对107个比特币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李沧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4月28日裁定张某盗窃罪成立,判处其10年9个月监禁,并处以10万元罚款。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11月10日驳回了他的上诉,维持了原判。该判决并未推翻中国对加密货币交易及相关金融服务的限制。比特币仍然不具备法定货币地位,内地监管机构继续将许多加密业务活动视为非法金融操作。
未来展望
正如crypto.news之前报道的那样,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在5月表示将研究更明确的虚拟货币争议司法规则。地方法院在涉及盗窃、所有权和恢复的案件中已经将比特币视为虚拟财产。青岛案件为法院在监管限制交易的同时保护加密资产所有权提供了又一个例证,也显示了短暂接触恢复短语如何使他人完全控制自我保管钱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