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卫·施瓦茨关于XRP质押奖励税收规则的探讨

10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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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卫·施瓦茨关于XRP质押奖励的税务讨论

大卫·施瓦茨(David Schwartz),Ripple的前首席技术官,重新引发了关于如果XRP Ledger采用原生质押模型,质押奖励应如何征税的讨论。在与加密税务专家克林顿·唐纳利(Clinton Donnelly)讨论时,他提到质押奖励是否在持有者出售之前就应纳税的问题。施瓦茨表示,税收处理应取决于质押系统如何创造和分配奖励。

在他看来,已经存在并转移给用户的奖励可以在收到时视为应税收入

质押奖励的创造与税务处理

施瓦茨对通过质押过程创造的奖励则有不同的看法。他写道:

“如果质押奖励是由质押过程创造的,那么就像你为出售编织了一件毛衣。在你出售毛衣之前,没有税款应支付。”

当质押奖励是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而不是被创造时,它们应在收到时像其他有价值的东西一样被征税。施瓦茨的这一观点将新铸造的质押奖励视为创造的财产,而非即时收入。这也挑战了美国国税局(IRS)关于纳税人获得控制权时将权益证明奖励视为应税的广泛解读。

XRP Ledger的质押现状

这次讨论并不意味着XRP Ledger现在支持原生质押。XRPL并不使用权益证明共识,持有者无法像在以太坊等网络上那样直接在网络上质押XRP。施瓦茨的评论集中在如果生态系统未来探索类似质押模型时,可能的设计如何运作。他表示,税收处理将取决于奖励是新创造的,还是由另一方为服务支付的。

这一区分很重要,因为XRP持有者目前通过第三方交易所、借贷服务、流动性池或去中心化金融(DeFi)系统寻求收益。这些途径存在平台、智能合约和市场风险。

施瓦茨的观点与美国国税局的裁定

正如crypto.news之前报道的,施瓦茨在最近的XRPL辩论中也很活跃,包括关于网络升级和账本如何通过修正案处理变更的讨论。美国国税局发布了关于质押奖励的收入裁定2023-14。该规则指出,现金法纳税人必须在获得代币的主权和控制权时,将质押奖励的公允市场价值计入总收入。这意味着该机构通常将权益证明奖励视为应税,当纳税人可以出售、交换或转让这些奖励时,该规则也适用于通过加密交易所获得的奖励。

施瓦茨的论点质疑这种方法是否适用于每种协议设计。他表示,从现有来源支付的奖励看起来像是补偿。相比之下,在质押过程中铸造的奖励可能更像是参与者创造的财产。

未来的讨论框架

由于网络没有原生质押,关于XRP的辩论仍未解决。现在,施瓦茨的“编织毛衣”模型为XRP社区提供了一个讨论未来奖励系统和税收处理的框架,以便在提出任何技术变更之前进行探讨。